关于申报2014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4-01-17
院属各部门:
根据《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甬科计[2014]3号文件,2014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市自然科学基金主要用于资助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组织和推荐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要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重点围绕4+4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社会民生建设中遇到的共性、难点科学问题开展项目设计、提炼和申报。项目的实施要突出对中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要有利于增强全市技术储备能力,着力取得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原始创新成果,为未来高新技术项目的形成与开发提供源头创新。 
二、 申报条件 
1、本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 
2、主要申请人年龄应在55岁以下; 
3、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须经2名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表见附件)。 
4、承担在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承担了2项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前三位成员、承担市级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的前三位成员,在没有完成在研科技项目的情况下,限制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xmsb.nbsti.gov.cn/)进行网上申报(新用户须注册); 
2、在线填写“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并上传“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和其他附件材料; 
3、网上申报后,由科技发展部在线初审、推荐至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 
4、经科技综合服务中心网上核准,并取得项目受理编号后,申报人可通过在线申报系统打印“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申报个人确认后与项目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上报科技发展部。 
5、科技发展部填写推荐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向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提交全套纸质申报材料一份。 
四、申报材料 
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申报,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项目主要负责人学历或职称复印件。 
2、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2名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和推荐专家职称复印件。 
3、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需提交课题组成员签名表(见附件)、项目合作协议。 
4、查新报告。 
五、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14年2月10日-2014年2月28日;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
 
联系人:应华根(86685114、13757479115)
顾勰民(86693608、13777115039)
科技发展部